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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工程 落实职工“四权”
作者单位:宜昌市纪委、监察局
摘    要:湖北省宜昌东大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大公司 )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探索厂务公开的新路子。通过推行“阳光”工程,即阳光决策、阳光采购、阳光管理和阳光监督等,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断强化企业民主管理,使公司的经济效益得到了根本好转。 2000年累计实现利润近 200万元,比 1999年减亏 468万元。全年实现了“双百、三无、四不欠”,即产销率 100%、货款回笼率 100%;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质量索赔、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不欠国家税收、不欠社会统筹、不欠银行利息、不欠职工工资福利,达到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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