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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6]79号
摘    要: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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