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案件主办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与完善——以立案公开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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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娜.论案件主办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与完善——以立案公开为视角[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1(2):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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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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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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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公安机关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实施案件主办责任制,将办案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民警,由主办民警对案件质量和执法过错负主责,是公安机关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健全激励机制,调动主办民警积极性,是完善案件主办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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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办民警 责任制 完善 "立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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