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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制度应予废除
引用本文:胡卫列. 劳动教养制度应予废除[J]. 行政法学研究, 2002, 0(1): 37-42,100
作者姓名:胡卫列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100051
摘    要:劳动教养制度与现行的基本法律和关于自由、公正的基本法律理念相冲突 ,破坏了行政处罚和刑罚构成的完整的处罚体系 ,在制度的建构中存在着无法解决的问题 ,应该从根本上予以废除。

关 键 词:劳动教养  行政处罚  废除

Corrective Labor System be Abolish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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