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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权利保障新论 从构建纳税人诉讼制度的视角
作者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我国传统的财税法理论,多从国家本位的立场阐述税收,把税的征收与使用割裂开来研究,而对纳税人的权利重视不够,当论及纳税人税收使用监督权时,或者语焉不详,或者很少涉及。作为"租税国家",纳税人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对所缴纳的税金享有终极所有权,理应对税金如何安排使用享有监督权。而现行《行政诉讼法》秉持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是排斥纳税人诉讼的,关闭了对税收使用监督权的司法救济之门。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纳税人诉讼昭示为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提供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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