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立宽容失败制度”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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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党建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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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月26日,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基于倡导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从法律关系上奠定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对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其意义绝对不止于一部普通法律的修改,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可以说是对整个科技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而此次修订草案的一个热门话题就在于,它为鼓励科技人员大胆探索,确立了宽容失败的制度。草案规定,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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