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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和斯洛伐克《发明、外观设计和合理化建议法》生效
作者姓名:杨志刚
摘    要:1990年11月27日,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议会通过了《发明设计和合理化建议法》,该法已于1991年1月1日生效,从而取代了1972年11月1日颁布、1973年1月1日生效的《发现、发明、合理化建议和外观设计法》。该法是为了适应捷克和斯洛伐克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原法相比其内容变化很大。它在立法上不仅考虑到了专利法的国际协调趋势,而且还参考了原联邦德国和奥地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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