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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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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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穗民2011]34号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各区、县级市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和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253号)以及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对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通知》(粤民民2001]41号)有关规定,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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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 社会组织 登记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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