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机制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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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东.创新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机制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6(3):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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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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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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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是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期。社会弱势群体没有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是群体性事件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应当在法治的条件下,创新弱势群体在现有的体制内利益诉求的体制机制,使多样化社会中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法律渠道、制度途径表达出来,并尽可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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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体性事件 利益诉求渠道 法律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8-8431(2006)03-0018-04 |
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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