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中隐形债务规制应遵循的原则———从一起股权并购失败案例说起
作者姓名:张伟,  杨文硕
作者单位:[1]上海国际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上海200041; [2]上海大学监察处,上海200444
基金项目:上海国际集团博士后研究课题“香港投融资平台搭建及盈利模式研究”(2012-962-121232)
摘    要:科技型企业股权并购中被收购企业的隐形债务常常侵蚀新股东的经济利益,而目前的法律制度在规制股权融资中隐形债务施虐问题上处于失范的状态。由于股权并购人无法利用制度工具保护自己权益,导致很多从经济上本该完成的股权收购事项没有完成。因此,建构公司隐形债务规制制度对于促进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完善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和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股权并购  股权融资  隐形债务  隐性债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