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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黄金获利被判不当得利
摘    要:2006年5月30日,山东炒金者宋荣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以下简称济南泺源工行)申请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通过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采用电话银行方式进行纸黄金买卖交易。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荣贵以远低于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买入,随即又以接近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卖出,即买即卖反复操作。到7月8日,共进行买入交易65笔:买入黄金1067千克,金额1.5亿元;卖出61笔,卖出黄金1067千克,金额1.7亿元,获利2100余万元。济南泺源工行认为,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

关 键 词:买卖黄金  交易系统  纸黄金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交易  个人银行  结算账户  济南  电话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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