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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三突破”
作者姓名:谢向阳  许智军
摘    要:刑事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水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水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刑事立案监督  案件  法律完善  被害人  应当  对应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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