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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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始县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7年7月出台了《建始县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保障制度。根据目前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村干部工资待遇标准,按照缴费满15年、月享受养老金待遇300元的标准“倒推”测算出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811元。缴费比例为20%,其中,县财政负担12%、乡镇负担4%、村干部个人负担4%。县财政每年为每个参保对象负担1167.84元,总计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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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制度 村干部 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标准 经济发展水平 缴费基数 财政负担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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