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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对人格权的保护
作者姓名:岳靓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在即,有学者提出我国应该摈弃德国潘德克吞体系,而采用“人法”——“物法”二元论体系,更是有“新人文主义”与“物文主义”之争。笔者看来,皆由于民法典保护人格权的目的与方式的看法不同而引起。本文试从人格概念的沿革及各国民法典对人格权的保护方式来探讨我国应如何保护人格权。

关 键 词:人格  身份  人格权  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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