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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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琼戈.共同危险行为刍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9):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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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琼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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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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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2003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实体法角度确立了共同危险行为制度,但该制度仍存在着缺陷,亟需以法律的形式对该制度加以补充和完善。本文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入手,讨论了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素、法律后果,并提出了我国共同危险行为制度完善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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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危险行为 损害结果 法律后果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7)09-0040-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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