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挪用公款罪的若干实践问题
引用本文:李金庚,刘建华.论挪用公款罪的若干实践问题[J].山东审判,1995(7).
作者姓名:李金庚  刘建华
作者单位:山东省法院 (李金庚),山东大学(刘建华)
摘    要:从司法实践看,挪用公款的方法多种多样,情况比较复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直接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因其性质比较明显,处理时一般没有争议。但对国营、集体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者挪用公款以及其他表现形式的挪用公款的处理,往往产生分岐意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