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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法” 积极开展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县法律顾问处
摘    要:为了实施“两法”的需要,去年十月我县建立了法律顾问处,已配备干部二名。一个多月来已出庭九次为刑事被告辩护,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正确、合法的判处案件起了应有的作用,对参加旁听的群众也是实际的法纪教育。群众对公开审判反映良好。说:“通过公开审判犯罪事实越辩越清,情节越辩越明,这样可以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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