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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人组织
作者姓名:郑跟党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 非法人组织广泛地存在并实际地参与着社会的民事、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在主体上不具备法人资格,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对它又无明确的具体规定。立法上的空白,使各地法院的审判人员对现有法条的认识和理解不同,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案件的难度。为求得对非法人组织的正确认识和理解,为求得适用法律上的一致性和正确性,本文试图对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其法律地位等方面作些思考和探讨。

关 键 词: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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