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对象进了“疗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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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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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些时候,笔者在贵州省桐梓县见到了民政对象参加疗养的现象,颇感新鲜,于是采访了该县民政局长糜崇科。这件事是糜局长亲自组织的,对整个过程他都很清楚。他说:今年一月,我们以两用人才培训中心为阵地,安排了24名民政对象疗养,主要是家住山沟难以进城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五保老人。年龄最长者82岁。疗养时间20天,以检查身体、治疗疾病、参观游览为活动内容。这些头一次享受宁养待遇的老人们,非常兴奋、激动,都说“太感谢了”,“没想到”。通过采访笔者发现,自己认为的新鲜事在贵州并不新鲜。早在1985年,遵义地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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