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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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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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治理商业贿赂,改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与监督,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集中管理、整合专家资源、规范操作程序、实施严密监管的要求,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纳入政务大厅规范运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是省委、省政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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