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廉政公署)是一个执法机构,于1974年成立,目的是打击香港当时甚为猖獗的贪污活动.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向香港总督负责.为了打击贪污,廉政公署采用了教育.预防和检控的“三管齐下”策略,并成立了三个部门:由社区关系处负责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防止贪污处负责研究了作程序的漏洞,以减少贪污的机会;执行处则负责调查和检控贪污分子.廉政公署的编制为1200人,而执行处则超过800名职员,是三个部门中最大的一个.执行处负责调查公营机构和私营机构的贪污罪案,并获赋予特别的调查权力.在过去21年(截至1995年7月1日止),执行处总共检控了7477名贪污罪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7条所载,廉署在1997年香港主权回归中国后会继续存在.1994年内,189名廉署人员往世界各地公干共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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