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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中依法保护科技秘密
引用本文:刘富起,孙立权.在市场经济中依法保护科技秘密[J].行政与法,1995(3).
作者姓名:刘富起  孙立权
作者单位:吉林省行政学院!教授
摘    要:科技秘密属于国家秘密,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秘密.根据科技保密法的规定,凡属国家批准的发明,重要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及属于保密的技术诀窍和传统的工艺技术,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管理方法等,都在科技保密的范围.所谓科技秘密是指国外(或境外)没有或国外(或境外)虽有但系保密的科学技术信息.它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不被公众知晓,由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科学技术保密项目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不同密级的保密项目的使用范围,都有法定限制界限,而报请有关行政机关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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