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立法的严谨性——以《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制度缺陷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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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爱龙.浅议立法的严谨性——以《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制度缺陷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0(10):29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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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爱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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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法律事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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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前提是有法可依。这里的法,应该是良法。所谓良法,简言之,就是内部和谐,操着性强,体现公平正义,尽量减少交易成本。反之,则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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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良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交易成本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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