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2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休息,共3天。其中,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1年12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2002年1月2日(星期三)、1月3日(星期四)休息,2001年12月29、30日上班。二、春节:2月12日—18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2日、13日、14日为法定假日,将2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的公休曰分别调至2月15日(星期五)、18日(星期一)休息,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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