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制宣传干部培训团赴澳大利亚培训考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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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司法部法制宣传干部培训团赴澳大利亚培训考察报告[J].中国司法,2012(12):9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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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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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法制宣传干部赴澳大利亚培训团,北京,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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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部法制宣传干部培训团于2012年9赴澳大利亚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和考察访问。此次培训考察了澳大利亚基本法律制度和司法审判制度,了解了澳大利亚司法部的架构、职能及运行情况,学习了澳大利亚组织开展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宣传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巨大成就。一、澳大利亚政治法律体制概述(一)澳大利亚的法律体制承袭英国澳大利亚是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其政治和法律体制总体上是从英国嫁接而来。自1790年第一批来自英国的自由民移居澳大利亚后,英国在澳大利亚的殖民区迅速拓展到六个。1900年,全部六个殖民地的居民举行一人一票的全民公决,决定把六个殖民地统一成一个单一的澳大利亚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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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澳大利亚联邦 法制宣传教育 司法部长 干部培训 培训考察 法律体制 公民 基本法律制度 审判制度 英联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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