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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这一案例中记取教训
作者姓名:沈国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摘    要:被告董维珍,女,现年二十四岁,江苏省铜山县伊庄公社东风大队社员。董的父母为了给儿子找个媳妇,即在女儿身上打主意,硬把董许配给一个比她大七岁的男人朱从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被强迫与朱结了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女方经常遭丈夫打骂。在一年多时间里,她由于不堪虐待,曾三次逃回娘家,最后一次逃回娘家,成天哭哭啼啼,表示坚决不回朱家生活。其父母也被女儿哭软了心。朱从珍虽多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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