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不歧视规则的新发展——论《中国入世议定书》有关“不歧视”的规定 |
| |
引用本文: | 赵维田.WTO不歧视规则的新发展——论《中国入世议定书》有关“不歧视”的规定[J].政法论坛,2002(4). |
| |
作者姓名: | 赵维田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100720 |
| |
摘 要: | 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中 ,不歧视规则一般含义包括有最惠国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 ,不论最惠国还是国民待遇 ,都属一种有约定才产生的或者说约定创设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国入世议定书》的有关条款 ,不论从受惠对象上还是适用范围上 ,都突破了WTO原有的最惠国、国民待遇或不歧视的格局或内涵 ,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入世议定书新规定与原有规则亦有交叉与重叠。入世议定书对WTO不歧视规则的新发展 ,也充分体现了时代的必然性 ,除了有直接针对中国具体情况的用意之外 ,还有更为深刻的根源 :即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
|
关 键 词: | WTO 不歧视规则:《中国入世议定书》 新发展 根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