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中 ,不歧视规则一般含义包括有最惠国和国民待遇两个方面 ,不论最惠国还是国民待遇 ,都属一种有约定才产生的或者说约定创设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国入世议定书》的有关条款 ,不论从受惠对象上还是适用范围上 ,都突破了WTO原有的最惠国、国民待遇或不歧视的格局或内涵 ,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入世议定书新规定与原有规则亦有交叉与重叠。入世议定书对WTO不歧视规则的新发展 ,也充分体现了时代的必然性 ,除了有直接针对中国具体情况的用意之外 ,还有更为深刻的根源 :即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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