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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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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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是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把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一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确保我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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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土地 调控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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