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控制下交付”中的犯罪形态认定——以毒品犯罪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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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帅红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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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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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其中在侦查一章中增加了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正式确立了控制下交付在我国的合法地位。鉴于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践中最常用的是无害控制下交付的手段,然而该手段却引发了不能犯未遂与能犯未遂的争议问题。准确界定无害控制下交付中的未遂形态以及解决该新型刑侦措施所带来的法律问题,需要对不能犯理论的正确解读和对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停止形态的分析,如此,方可使该刑侦措施发挥出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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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害控制下交付 不能犯未遂 犯罪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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