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认真做好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巩固工作。遏止农村牧区“三乱”,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要继续加强对农村牧区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和村级组织收费行为的监督,抓好对农牧民补贴和补助资金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及农牧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二、进一步抓好苏木乡镇机构改革。一是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要以建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和精干、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优化苏木乡镇党政机构设置,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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