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我国现行“法”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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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忠.把握我国现行“法”的范围[J].群众,1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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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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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明确提出到2010年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当然要有法。何为“法”,我国现行“法”的范围究竟有多大?由于对此认识不清,不时闹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法”的笑话。如,某县为了搞好义务教育,兴师动众制定了所谓《义务教育法》,且有一国家级报纸居然为此专门发了评论,称《义务教育法》好,结果引起全国震惊。再如,某报载:有一村为了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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