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对公司人格混同法律规制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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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玉珊.完善我国对公司人格混同法律规制的建议[J].法制与经济,2008(5):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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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玉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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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有效地限制了股东的债务责任,成为鼓励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实践中一些不法投资者利用公司人格混同手法,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为防止这些不良现象进一步恶化,维护社会的交易安全,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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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人制度 人格混同 法律规制 社会经济发展 股东有限责任 法人人格独立 公司法人人格 债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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