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本位的公证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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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戬.论社会本位的公证立法[J].中国司法,2005(3):6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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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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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30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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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概论随着200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后对外公布以来,有关公证法的若干重大问题如体制、性质、原则、范围、管辖、管理机制、公证员资格以及机构设置等在法学界、公证实务界、司法界以及社会公众中被传闻得沸沸扬扬,对于《公证法》送审稿的具体规定可谓是褒贬不一,当然涉及到对于公证制度的各种问题见仁见智地加以评判。这种情况导致公证制度在社会学意义上或者说从社会本位出发而生成的一系列深层次的基础问题被迫浮出水面,包括在社会公众心理中究竟什么是公证制度、什么是公证法、如何甄别公证法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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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法》 公证制度 社会本位 公证立法 国务院法制办 公证员 社会公众 外公 重大问题 公布 |
On the Public Notarization Legislation of Social Standar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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