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运行中的若干问题探析-以福建省职务犯罪案件为观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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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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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35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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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刑事案件侦查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所以对于同步录音的认识不一。这种情况已经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运用产生重要的影响。基于实证调研的数据,可以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实务中的运行状况、程序规范、存在的问题、同步录音录像的实务运用与效用进行全面的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同步录音录像性质与定位的争议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同步录音录像可作为侦查讯问行为合法性证据和口供补强证据,但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案件实体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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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步录音录像 证据 讯问 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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