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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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东伟. 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J]. 证据科学, 2016, 0(1): 66-73. DOI: 10.3969/j.issn.1674-1226.2016.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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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东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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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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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相关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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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法则对于诉讼程序胜败有重大影响.由于现有行政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导致法院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时,在类似案件中运用举证责任分配法则有所不同,判决结果迥异.所以应当探寻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法则,即工伤认定行为的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实体法规定,在没有实体法规定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的申请者对其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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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认定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
Burden of proof in administrative lawsuits of work-related injury identifi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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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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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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