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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认定
作者姓名:傅跃建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警察学校,浙江金华321000
摘    要:认定非法集资单位犯罪要从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单位主体资格、单位意志、单位行为、单位利益五个方面要件进行判断,“以单位名义”不是单位犯罪的要件之一。利益归属单位是认定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关键。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交织时,要分别定罪处罚。

关 键 词:非法集资罪  单位犯罪  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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