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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召开夏淑琴名誉权案胜诉新闻发布会
摘    要:2006年8月23日,期待已久的夏淑琴名誉权案终于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宣判,夏淑琴胜诉。法院判决东中野道、松村俊夫及为二人出书的日本展转社侵权成立,判令三被告在中国媒体和日本媒体上向夏淑琴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60万元。判决结束后,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即刻在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会长林伯承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大进分别代表主办方作了发言。

关 键 词:名誉权  南京市  新闻发布会  胜诉  夏淑琴  法院判决  中国媒体  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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