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金融”及其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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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文义.“法律与金融”及其贡献[J].金融法苑,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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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文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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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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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金融理论是根据证券所带来的现金流来界定证券的,例如,持有债券就意味着能够获得一笔固定的利息收入,而持有股票则意味着能够获得分红。1998年,来自美国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的四位学者La 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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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研究范式 回归分析 权利 法律执行 股权集中度 金融理论 会计标准 投资者保护 公司法 法律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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