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做好换届工作 |
| |
作者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
| |
摘 要: | 《党章》第30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原则规定。最近,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对不同层次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