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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总则中的犯罪概念
摘    要:犯罪概念的论域观是科学认识和把握犯罪概念的基本方法。从论域观出发,审视刑法总则的犯罪概念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尤其是对我国刑法总则犯罪概念的审视和讨论更有其必要性。在进行正式讨论前,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刑法总则的犯罪概念中有个"定量"因素,它在刑法中起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而这个定量因素实际涉及刑法总体的立法模式,与刑法具有结构性的联系,超出本文的讨论范围,在此仅就我国刑法总则犯罪概念的论域问题进行讨论。如果借用"形式"和"实质"的说法,从立法上说,刑法总则的犯罪概念,不应采取所谓的"实质式"立法模式,而应当采取所谓的"形式式"立法模式,即使是退而采取"空白式"立法模式,也不应该采取所谓"实质式"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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