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适用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之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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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兰晓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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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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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我国《立法法》规定的一条宪法性原则,《物权法》适用中理应坚持无疑。然而,《立法法》第八十四条但书用语又否定了对法不溯及既往的绝对适用。由于《物权法》自身特点、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促进交易的目的,在对《物权法》种种具体规则进行区别分析之后,《物权法》对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否定之处便跃然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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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不溯及既往 物权法 物权合同 空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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