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讼方式:农村民事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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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浩.非讼方式:农村民事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J].法学,2006(11):135-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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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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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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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讼方式作为民事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与诉讼方式并行不悖。其在解决纠纷中有着低成本、高效率、全面性、易执行的特点;这与转型期我国农村民事纠纷的性质与特点具有契合性。在我国推行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以非讼方式推进农村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正当性,非讼方式应成为农村民事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同时,非讼方式的有效运作需要与国家司法权协调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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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讼方式 农村 民事纠纷 主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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