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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摘    要:(2006年10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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