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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卫生监督机构的稽查工作
引用本文:杨晓辉,周自新,黄杰.试论卫生监督机构的稽查工作[J].中国卫生法制,2003(4).
作者姓名:杨晓辉  周自新  黄杰
作者单位:南京市卫生监督所 210008 (杨晓辉,周自新),南京市卫生监督所 210008(黄杰)
摘    要:为适应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要求的卫生监督体制,卫生部在2000年《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将分散、多头的卫生监管组建成统一的卫生监督机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都在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尽快改革卫生监督体制以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需求。目前各地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各地在建立新的运行机制、转变工作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大多数卫生监督机构都设置了稽查科室,但对稽查工作的认识以及做法并不一致。南京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于2001年启动的,并于2001年6月正式成立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并设立稽查处。运转近两年来,已经初步探索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卫生监督运转机制。本文结合有关现代行政执法理念,对卫生监督机构中的稽查工作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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