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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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锋 王修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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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七届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中已确认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用司法判决的形式判令行政机关赔偿因行政行为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这是首次在国家基本法律中确立的国家行政赔偿责任的司法管辖权。在国家行政活动中,由于国家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实际损害,由该行政机关支付一定金钱以弥补相对人的损失,这就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法律制度作为整个国家赔偿制度和我国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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