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报告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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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兆仑.破案报告新探[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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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兆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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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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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破案条件有了新的具体的规定,传统的破案报告内容结构已不适应新标准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革。新的破案报告应以对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作为内容基础,以论证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作为内容的核心。以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作为前提,以公安侦查人员对案情的认识和犯罪分子的犯罪客观事实相契合作为认识论的基础,查清事实─—证明犯罪─—锁定犯嫌─—缉获真凶是破案报告内容的脉络,“此案已破”则是全文合符逻辑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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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案报告 规定 内容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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