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深化国营大中型企业改革要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性质的规定。坚持公有制,是保证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问题。产品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财产关系,一方面与私有制有本质的区别,另一方面又排斥商品经济关系和市场机制,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由于企业的财产关系、管理形式、决策原则和动力机制,制约着它对市场的态度和在市场的活动,所以,如果恪守传统的所有制,就不可能发挥市场对企业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因此,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客观要求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组织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格局。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发展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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