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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行政复议融入“行政调解”新元素
摘    要:2009年,海门市被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进行后,海门市摸索出了一套行政复议委员会审案的特有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关 键 词:行政复议委员会  海门市  行政调解  新元素  试点单位  2009年  社会效果  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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