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支付销售提成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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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寇学军.要求公司支付销售提成合法吗?[J].工会博览,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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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寇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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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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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回放
小孙于2006年入职某地产开发公司,在市场运营部任销售员,主要负责销售房产,2008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销售提成另行约定.地产开发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小孙工作时与其他销售员按轮值规则顺序接待客户,为客户介绍楼盘进行销售工作,如果顺利经过前期谈判与客户进行签约,待帮助客户办理入住手续后,小孙就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销售提成发放办法》得到提成报酬.2010年初,小孙工作的公司准备销售一个新楼盘,新楼盘共4座楼,公司为此制订了该楼盘的《销售提成发放办法》,其中第一条规定:A座、B座、C座为商品房住宅楼共482套住房,每销售一套,按房屋成交价的1%计发销售提成,D座为商用楼,要求独栋整体销售,提成比例由公司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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